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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保障“村村通”客车开得通、留得住、通得好,日前,鹤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对鹤峰县10家农村客运企业进行受补资格审查、核查、公示。
此次直补资金共485.5万元,补助年份为2020年度,公示期满后,将一次性由国库直接拨付到个人结算账户或企业账户。
为严格把关,确保应补尽补,杜绝虚报冒领,鹤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组建3个专班,仔细核查农村客运车辆实际运营情况。目前,核查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公示,待公示结束后将兑付发放,预计本月内完成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