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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议:退费平均时间由61天缩短至1天<br>咸丰县打通“胜诉即退费”快速通道

恩施日报 | 2022-09-24 09:47:03

全媒体记者 彭信琼 通讯员 张波 吴亚玲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长期以来,退费难、退费慢、退费不及时等问题一直困扰着胜诉当事人。如何破解退费难题、减轻群众诉累?如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咸丰县人民法院在回应群众诉求中率先求变,推出“胜诉即退费”新模式。

设置退费专窗服务更加贴心

“请仔细阅读当事人‘胜诉即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并如实填写您的银行账户等信息,案件胜诉后,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退还您预交的诉讼费。”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向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当事人介绍。

为进一步实施为民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咸丰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退费专窗,为当事人减少了退费程序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安排专人为当事人提供诉讼费相关政策咨询2040余次。

简化退费流程压缩退费时间

“感谢熊法官,2万元诉讼费收到了。”湖北广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秦某在案件生效后第一天就收到咸丰县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成功短信。

改革实施前,各地方法院因各种审批程序繁杂,胜诉当事人退费平均时间为61天。

自试点改革项目推行后,推出“10分钟退费办结”服务,简化退费审批流程,做到审批“一键办理”,数据线上跑,承办法官直接在线上发起退费申请,财务人员通过法银直连系统,将预交的诉讼费退还至当事人立案时预先填写的银行账户,改进了胜诉当事人申请退费来回跑的局面,真正做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实现诉讼费隔空退。胜诉当事人退费平均时间由61天缩短至1天,比改革前缩短60天。

打通线上退费渠道的同时,保留传统线下退费功能,为涉案企业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了自由便利的退费服务。

回应群众诉求改革成效显著

去年11月,咸丰县人民法院在全省先行先试,率先求变,推出“胜诉即退费”新模式。

为进一步推广此项改革,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今年3月,咸丰县人民法院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推进“胜诉即退费”改革事项建议。5月12日,咸丰县人民法院成功获得省先行试点改革批复,成为“胜诉即退费”先行改革创建点之一。

9月19日,咸丰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示,经10个月先试先行,该院“胜诉即退费”先行试点创建改革工作成效显著。网上为胜诉当事人直接办理退费331笔,涉及金额95.62万元,其中为企业办理退费68笔52.61万元。目前,已完成对2021年以来胜诉当事人预缴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核查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应退未退诉讼费用430笔,涉及金额201.45万元,现已全部清退完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关键词: 人民法院 平均时间 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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