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始县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扩大现有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范围,在原来预包装食品实行告知承诺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
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是指申请人提出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市场监管部门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
为加强“宽进”后的“严管”,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其现场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与承诺内容、许可核准事项相一致。对实际情况不符合许可条件、与许可核准事项不一致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相关行政处罚和失信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据介绍,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申请人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申报,系统自动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