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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恩施日报 | 2023-03-02 18:01:00

全媒体记者 刘磊 通讯员 杜靖


【资料图】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保障,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既是践行法治的主力军,又是推进法治的主阵地,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方面责无旁贷。

我州法院是如何优化营商环境的?又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家俊。

记者:请问全州法院2022年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黄家俊:2022年,在州委坚强领导和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州法院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恩法十条”,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出台《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规程(试行)》等3项制度,帮助困境企业尽早摆脱危机,破产重整成功的企业数量全省第二;5项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经验全省推广,数量全省第二;审判执行工作12项主要指标稳居全省前三,华清电力破产案在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大会上获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点赞。

记者:据悉,“恩法十条”出台后,受到企业界普遍好评,请问目前具体取得了哪些实效?

黄家俊:一是全州法院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及“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深入企业走访,大力宣传“恩法十条”,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包括两级法院院领导在内的163名法官结对企业184家,走访226次,切实为企业发展解忧纾困,解决实际困难94个,增强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二是全州法院以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为抓手,推动“恩法十条”落实落细,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对涉企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全环节绿色通道,全流程信息化监控,涉企案件线上线下评估率均达100%。

记者:我们知道,破产重整是救治困境企业的重要途径,请问州中级人民法院在这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黄家俊:我院主动把审判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制度,保市场主体、保民生、稳就业,尽最大努力挽救危困企业,11家企业重整成功,居全省第二。成功审结了华清电力等一批在全州、全省有较大影响的破产重整案件,得到省州领导批示肯定,多次在全省破产审判工作会议作经验交流发言。华清电力破产案在投资金额(拍卖成交价15.1亿元,后续投资75亿元)、创造税收(每年1亿元以上)等方面创全省破产审判史新高。长友农业破产案获评全省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和润集团4+1关联企业破产案获评全省首批优化营商环境红榜案例。

记者:2023年全州法院将如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黄家俊:一是全面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树立恩施法院诉讼维权“成本最低、效率最高、获得感最强”的良好口碑。

二是持续开展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严格落实“恩法十条”,遵守八项承诺,加大对企业的保护力度,持续整治涉企司法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问责,对发生影响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功能,探索预重整,推动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盘活更多困境企业。优化管理人选任机制,进一步强化执转破工作,有效促进企业新陈代谢。

四是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定期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榜案例,争取更多改革试点,开展更多“小切口”改革,总结提炼一批认可度高、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擦亮营商环境建设恩施品牌。

关键词: 破产重整 中级人民法院 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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