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咸丰银保监组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开展了2021年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及2021年度监管评级,在评价信贷资产质量指标时,充分考虑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标准,给予相关机构该项指标不扣分处理。
为培育形成“敢贷、愿贷”氛围,该县积极推进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辖区内9家银行均制定了涉农、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制定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在绩效考核中明确“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对确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发生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可对经办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免予追责。目前,该县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累计审议免责小微企业信贷人员19人,涉及贷款101笔金额341万元。
据悉,该县将持续落实免责制度,完善问责申诉机制,确保审查过程透明、审查部门中立、审查标准统一。适时探索建立尽职免责申诉和仲裁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建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责任认定第三方仲裁机制,推动完善小微企业尽职免责“事后处置”。同时,要求各银行机构在贷前调查中,高度关注、准确掌握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引导银行机构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管理“关口前移”。
截至目前,该县各类贷款余额112.1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6.64亿元,增幅17.2%,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