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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河客户端从信用河北官网获悉,5月18日,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一份行政处罚(邢卫放罚决字﹝2023﹞4号),指向邢台市任泽区中医院。
罚单显示,邢台市任泽区中医院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的相关规定。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关于“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规定,对其罚款人民币三千元整。
据天眼查APP显示,邢台市任泽区中医院(曾用名:任县中医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治疗、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健康指导、服务提升等培训”。
图片来源:信用河北
编辑:孙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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