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近日印发,确定了全区未来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区域和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宁夏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12%;地级城市PM10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1%,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达到80%,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县级城市PM10平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7.5%,PM2.5较2017年下降2.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达到85%。 根据《行动计划》,未来3年,宁夏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是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利通区和青铜峡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
在推进产业布局调整方面,《行动计划》明确了城市建成区内大中小型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的时间表,已经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今年年底前,全区现有33个开发区将整合为22个。 到2020年,全区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行动计划》设置了重点考核指标分解表,将PM10、PM2.5及优良天数等目标任务分解至市、县(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对未通过年度考核或终期考核的地方,将公开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实行区域限批;对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市、县(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要及时公布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崔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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