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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双创最高补助300万元 成都《管理办法》的补助对象都有谁

成都商报 | 2021-05-19 09:06:02

日前,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运营服务及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创建、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服务和创新创业活动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经费支持。

适用《管理办法》的补助对象都有谁?分别能获得多少经费支持?权威解读来了!

支持双创载体创建 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补助

根据《管理办法》,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将面向新获批成都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和新获批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给予一次经费支持。

其中,成都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的支持标准和方式为:成都市机构在蓉新创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补助;域外知名机构(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机构、上市公司、行业榜单中优秀企业等)来蓉新创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按类别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补助;众创空间升级为孵化器、孵化器升级为加速器给予一次差额补助。

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的支持标准和方式为:成都新纳入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新获批国家级孵化器、新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5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一次补助。

综合评选双创载体运营机构

最高给予300万元补助

根据《管理办法》,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服务补助将对纳入成都管理范围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以及成都高品质科创空间,在创业辅导、技术创新、推广对接、投融资等服务,提供专业台、设立专职人员、组织双创活动,引进人才、团队、项目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成效突出的择优给予其运营机构经费支持。具体来看:

成都市本地运营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按综合评价结果A类(优秀)、B类(良好)、C类(合格)分类分级给予其运营机构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成都市机构在域外创新创业活跃地区运营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择优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补助;高品质科创空间按年度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300万元补助。

支持双创活动举办

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

根据《管理办法》,将择优给予创新创业活动承办单位经费支持,鼓励市和区(市)县相关部门(单位)、国内外知名机构在成都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活动应具有一定影响力,在项目招引落地、人才引进等方面有一定成效,并支持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开展创新创业、产业互动等主题活动。

其中,“菁蓉汇1+3”系列活动,包括主体活动和创享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补助;“菁蓉汇·校企双进”活动按照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其他市场化双创重点活动按照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同一家单位每年获得创新创业活动补助额最高100万元。

关键词: 管理办法 双创 成都 补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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